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超736万元 喀什农商银行原董事长被判六年|局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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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超736万元 喀什农商银行原董事长被判六年|局外人
2024-03-18 21:07:00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一份判决书,披露了已从新三板摘牌的喀什农商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田晓东“落马”的内幕。
  裁判文书公布的简历信息显示,被告人田晓东早年间曾在中国建设银行工作,2004年9月,进入新疆农信系统,2009年3月至2013年6月,田晓东担任自治区农村信用联合社机关副总经理职级暨喀什市农信社委员会委员、书记、理事长。2014年7月至2021年9月,田晓东担任自治区农村信用联合社机关总经理职级暨喀什农商行委员会委员、书记、董事长。
  2021年9月卸任喀什农商行党委书记、董事长后,田晓东当年底即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采取留置措施,次年因涉嫌贪污罪、受贿罪被刑事拘留,随后被逮捕。
  法院查明,被告人利用职务便利,套取公款用于个人支出近77万元,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超过736万元,构成贪污罪、受贿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45万元。
  判决书透露,2005年7月至2020年5月,田晓东利用职务便利,为杨某等27名私营业主在贷款审批、购置不动产、工程承揽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736.25万元。
  田晓东利用其担任喀什农商行董事长的职务便利,安排喀什农商行计划财务部经理以虚开业务发票的方式,骗取公款75.012万元。用于退还其由喀什农商行报销的学费56.8万元及支付开具发票费用,剩余款项被其个人挥霍。
  此外,2005年7月至2020年5月,田晓东利用职务便利,为杨某某等27名私营业主在贷款审批、工程承揽、房产销售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玉石挂件、现金等财物共计736.2529万元。案发前,被告人田晓东为规避组织调查,陆续退还行贿人财物共计365.0444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判决书披露,2021年12月12日,被告人田晓东在接收自治区纪委监委调查其行贿事实时,主动交代其贪污、受贿犯罪事实。其归案后,向自治区纪委监委退缴人民币3474.2802万元,物品31件价值149.2031万元。
  一审法院认为,田晓东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套取公款用于个人支出76.787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贪污罪;田晓东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736.2479万元,属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
  在接受调查期间,田晓东具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退缴大部分违法所得,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最终,一审法院判决田某犯贪污罪、受贿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45万元。
  今年2月,喀什农商行已从新三板正式摘牌。此前,该行作为喀什地区农信系统12家行社之一,纳入喀什地区农信系统深化改革并申请摘牌。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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